315重磅来袭 四大趋势引领家居信用消费(二)

更新时间:2019-03-19 作者:晓天电器

 

  2、 网购求真求质

  网购平台的产品质量问题向来是消费维权的舆情热点。2018年,众多网购平台也被曝存在售假、真假混卖等问题,网购环境仍待提高。而在家居用品领域,网购产品质量也不容乐观。

 

  2018年6月至9月,江苏省工商局组织对省内网络经营主体通过互联网销售的简易家具、密胺餐具类商品进行质量抽查检验。其中,简易家具类商品不合格检出率为40%。不合格产品涉及天猫、京东、苏宁易购3家网络交易平台,不合格检验项目主要包括甲醛释放量超标等。

 

  2018年1月,江苏省工商局发布2017年网络商品质量抽检结果。其中,小家电品类共抽检商品233批次,涉及天猫、淘宝网、京东、苏宁易购、1号店5家网络交易平台,31批次商品被检不合格,涉及“HCG”免冲洗马桶座、“松桥”洁身器、“四季沐歌”智能盖板等。灯具品类共抽检100批次商品,涉及天猫、淘宝网、京东、苏宁易购、阿里巴巴5家网络交易平台,经检验55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5%,不合格商品涉及“一极喜光”、“OPGCDD”、“绚亮”、“索亚达”、“卡洛奇”等品牌。 

 

  安全和质量是网络交易的底线要求,除了对生产者加强监管,商业平台也应该采取有效措施,杜绝网络假冒伪劣行为。

 

  3、营销请“实话实说”

  营销无可厚非,但如果营销内容与实际不符、承诺不能完成、广告用语违法相关法律法规,便是对消费者的误导和欺骗。

  

  广告虚假违法在家居行业并不少见。2018年6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官网公布了今年30起典型虚假违法互联网广告案件,其中有6起违法广告案例主体为房地产、家居企业。其中,广东深圳市心家宜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因发布虚假广告被处罚款10000元。公布内容显示,当事人在其经营的互联网平台网店“心家宜厨具旗舰店”网页上发布标注有“专利帆船造型”、“专利编号:201330407050.8”、“专利外观设计”等内容的商品广告。上述专利最后缴纳年费日期为2015年7月7日,已因未缴年费而失效。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规定,2018年5月,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龙岗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并处罚款10000元。 

 

  除了广告内容违法,家居企业还普遍存在实际优惠力度与宣传不符、利用水军“刷好评”提升口碑评价、产品服务介绍带有夸大成分等问题。此类行为也成为消费者高投诉的原因之一。诚信营销不仅是市场规范的条件,也为企业稳健发展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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